|
优森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
联系人:聂女士 女士 (职员) |
![](http://www.qy6.com.cn/subimg/line.gif) |
电 话:4000-555-080 |
![](http://www.qy6.com.cn/subimg/line.gif) |
手 机: |
![](http://www.qy6.com.cn/subimg/line.gif) |
![](http://img.qy6.com.cn/images/subimg/shouchang.gif) |
|
![](http://img.qy6.com.cn/images/subimg/mod_03.gif) |
|
供应包头资金申请报告专业编写公司包头 |
包头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范本包头
包头农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包头
包头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撰写包头
包头学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包头
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/资金申请报告书包头
资金申请报告/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表包头
优森柯咨询(大连)有限公司
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单位-能评咨询甲级资质单位-环评咨询甲级资质单位
规划咨询甲级资质单位-评估咨询甲级资质单位
全国地区联系电话:4000-555-080
大连地区联系电话:0411-84802090 0411-84800831
工作程序:
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,按照分工和职能应遵循以下程序。
(三)决策机构作出决定。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,对评估事项做出实施、分步实施、暂缓实施、不实施的决定。
(四)及时反馈决定情况。决策机构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,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,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(五)及时落实维稳措施。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,对虽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、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,认真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、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;
对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,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,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;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,及时研究对策,待矛盾化解、时机
成熟后再行实施;对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、不能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,终止实施。责任主体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,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,及时发现和
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,完善相应措施,确保决定事项、重大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重大项目建设、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。 |
|
|